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下岗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失业的大学毕业生、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必须具有一定的资金运作能力;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其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收益好、具备还贷能力;经过再就业培训;属所在社区居委会的常住户口。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参照个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条件办理。小额担保贷款只能用作下岗失业人员个人、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的流动资金。
依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再就业小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再就办〔2004〕2号)第二章、第七条。关于小额担保贷款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渝再就办〔200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