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有《下岗证》、《职工失业证》或《城镇登记失业证》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具备一定创业技能的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
2、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大学毕业生;
3、领取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的退役士兵;
依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再就业小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再就办〔2004〕2号)第二章、第六条、第九章、第二十三条。关于小额担保贷款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渝
再就办〔200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