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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青年创新创业基金会党支部








二〇一七年三月
目  录党支部工作职责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组织生活会
党组织谈心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团市委机关党委和党支部会议的决议、决定,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党员努力完成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三、经常对党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党的传统作风教育,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党员,经常了解党员的意见建议,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维护党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利益,丰富党员的物质文化生活。 
五、充分发挥党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鼓励和支持党员改进提高工作。
六、坚持党员标准吸收积极分子入党,收缴党费、审查和鉴定党员,表扬党员的模范事迹,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纠正各种不正之风。 
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揭露改正工作中缺点和错误,教育、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党纪政纪,保障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
八、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为行动指南,积极向团市委机关党委推荐优秀青年干部。 
九、完成团市委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一、在团市委机关党委的领导下,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召集党员大会,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团市委机关党委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集体领导。
三、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大会和团市委机关党委报告工作。
四、做好党员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六、关心和支持基金会建设发展,协调基金会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办事机构等方面的关系,调动各方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共同促进青创公益事业。
七、抓好支部党风廉政建设。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章规定的一项重要组织制度,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一项有力措施,是统一党员思想,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效组织形式和方法。
  为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推动基金会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党员党性锻炼,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依据党章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
  (一)传达党中央和团市委机关党委的指示、决议、规定、报告、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讨论本支部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和准则,开展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党性修养。
  (三)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和党性分析,检查党员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以及完成支部交办任务的情况。
  (四)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准则、党内各项制度以及上次民主生活会所制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讨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对犯有错误的党员和违法乱纪的党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和必要的纪律处分。
  (五)组织党员开展各类教育活动。
  (六)组织民主生活会,定期进行党性分析,检查本人在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现实表现,找出存在问题及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党内团结和思想统一。
  (七)定期分析群众思想,关心群众生活,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八)讨论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制定培养、教育、考察入党对象的措施,讨论预备党员按期转正。
  (九)评选推荐优秀党员,对不合格党员区分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十)经常性开展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和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活动。
二、支部组织生活刚性清单
(一)支部党员大会:每月不少于1次,每年不少于12次。
(二)主题党日:每月1次,每年不少于12次,每次不少于半天。原则上主题党日的时间为每月15日,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顺延。
(三)党课:每季度1次,全年不少于4次。其中,支部书记讲党课每年不少于2次。
(四)民主评议党员:每年1次,可结合组织生活会进行。
(五)组织生活会:每年1次。支部书记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全年不少于2次。
(二)至(五)项组织生活的内容可与支部党员大会结合进行。
 三、参加组织生活的对象
  原则上为本支部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及教育的需要,可吸纳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外群众代表列席。

 

 

 

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对于 加强和改进支部建设有着重要作用。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也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进行。
一、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不断提高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自觉性。党支部要教育党员置身于党组织之内,过严格的组织生活,自觉地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才能够有效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经受党性锻炼,不断发扬成绩,纠正不足,做好工作,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二、要坚持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坚持原则,敞开胸怀,坦诚相见,严格要求自己。要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达到教育党员、激励党员、整顿队伍的目的。同时要防止把组织生活会开成单纯研究或布置工作的会议。
  三、组织生活会要防止走形式,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活动的主要形式和最基本的生活制度,也是加强支部建设的重要内容。“三会一课”具体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教育,结合基金会党支部目前的党员数量和组织结构,主要是落实支部党员大会和党课教育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的一种组织活动。定期召开好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
  2.支部党员大会的内容
(一)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二)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
(三)研究和确定支部选举工作;
(四)讨论接收入党积极分子、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五)讨论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的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六)讨论执行团市委机关党委布置的任务。  
3.支部党员大会的的时间
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次数不少于一次。
二、党课教育
  1.党课教育是党支部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
  2.党课教育的内容
党课教育的内容主要有党的基本理论、知识、中心任务、党风党纪、国内外形势等。
  3.党课时间
基金会支部党课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可以是基金会支部自行组织,也可以是联合其他党支部共同组织实施,每年党课辅导不少于四次,其中,基金会党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不少于2次。 
4.党课形式。可采取请老师讲课、领导讲课、重点发言、电化教育、考试测验等形式,尽可能使党课上得生动活泼,以取得良好成效。

 

 


党支部谈心制度

  开展谈心活动,是营造和谐氛围,调动支部党员之间、党员和群众之间相互团结、交流沟通的重要措施,为了进一步健全、规范支部谈心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范围
  (一)支部书记与党员、群众;
  (二)党员与党员;
  (三)党员与群众;
  二、谈心目的
  (一)沟通思想,通过交换党内外意见和建议,增进党组织、党员和群众之间、党员与党员和支部书记与普通党员之间的了解和团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三)接受监督,每位党员应高标准严要求,时刻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做各项工作的模范。
  (四)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进本单位本部门工作。
  三、谈心内容
  (一)征求群众对党支部工作和党员的意见。
  (二)党员、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意见和建议。
  (三)思想观念、行为方法、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
  (四)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或挫折,组织予以关心、帮助解决。
  四、谈心方式
  以民主评议党员和党的组织生活为契机,采用党员民主生活会、座谈会、个别谈心等多种形式开展党支部书记与党员、党员之间、与群众的谈心活动。
  五、谈心要求
  (一)谈心活动开展前,党支部要提前做出安排,应根据谈话类型及谈心对象的不同选择谈心形式,对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对党员开展谈心活动提出要求或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
  (二)党支部书记与每位党员、与群众,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间每年开展谈心活动不少于1次,党员谈心人数不少于5人。根据党员、群众思想工作需要,可视情况随时开展谈心活动,特殊情况,可进行单独谈心。
  (三)党支部要确保每位党员在谈心活动中的数量和质量,对谈心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的意见,应制定措施及时整改。
  (四)党支部应建立谈心工作台帐,将年度谈心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汇总,存档备查。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根据中央《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个人评与组织评、党员评与群众评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
  (一)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情况。
  (二)爱岗敬业,勇于奉献,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完成各项任务,工作中努力创一流业绩的情况。
  (三)增强组织观念,积极参加党的各项活动的情况。
  (四)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情况。
  (五)遵守党纪、政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廉洁自律的情况。
  (六)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等。
  (七)认真履行党员权利、义务和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三、民主评议的对象及时间
  民主评议以本单位在职正式党员为主。民主评议党员通常每年一次,一般在每年的12月至次年1月间进行。
  四、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
  (一)组织动员。民主评议党员以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进行。党支部根据安排,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提前行动员。
  (二)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章》等相关文件,进行党课教育,切实增强党员主动听取意见、查找自身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自觉性。
  (三)开展谈心活动,充分征求意见。党支部要以召开群众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征求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同时,党支部书记与党员、群众,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思想、征求意见。
(四)反馈意见,制定措施。支部认真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并向每位党员反馈。每位党员根据本人全年思想、工作及履行党员义务等方面的情况,对照《党章》和团市委机关党委党员先进性标准,结合群众提出的意见,检查自己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组织纪律、思想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在本单位重要工作、重大改革或艰巨任务时的现实表现,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五)民主评议与测评。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评议,根据分析材料自我剖析;党员相互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放民主测评表,进行党员之间的无记名评议。
  (六)组织定格,公示结果。支部大会根据自评、互评、群众评议,进行综合分析,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提出每位党员定格意见,讨论通过。
  (七)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处置不合格党员。
  五、民主评议党员的要求
  (一)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每位党员都要积极地接受党员和群众的评议,正确对待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征求党内、党外意见,民主评议时,对党员要求要严;在民主测评前,对党员和群众代表要提出“公正、无私、负责”的要求;在落实整改上要求真务实。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下列事项,列为党务公开内容:
  (一)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
  (二)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
  (三)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培养、发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情况;
  (四)党组织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
  (五)党组织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
  (六)党组织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
  (七)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
  (八)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党的秘密事项,或者有关事项尚处在党的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
  四、党务公开,采用党务公开栏发布、会议通报等形式,必要时,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及党外群众的意见。
  五、党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
  六、党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
  七、党的秘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八、党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九、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工作提出的意见。
  十、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如有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向负责人反映。如正确意见未被采纳,可以向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如实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