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我们
管理制度

 

重庆市青年创新创业基金会导师志愿者队伍管理规定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市青年创新创业基金会(以下简称“青创会”)导师志愿者队伍建社,进一步发挥导师志愿者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导师志愿者指自愿加入青创会,并有能力为扶持青年创业志愿工作贡献时间、经验、技术等资源的社会各界人士。
第一章  导师志愿者招募
第三条 导师志愿者招募原则:
(一)自愿原则:自愿申请加入,并愿意为扶持青年创业贡献时间、经验和技术等资源;
(二)公平公正原则:在招募过程中,每一位符合青创会导师志愿者资质要求的申请人都有平等的机会成为青创会导师志愿者;
(三)认同理念原则:导师志愿者须认同青创会价值理念,关心青年,热心公益,不以营利为目的;
(四)保密原则:青创会秘书处承诺严格保密导师志愿者的个人信息,不经导师许可,绝不对外公开。
(五)行业广泛性:导师志愿者招募,一般应为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专业技术人才、企业家以及法律、金融等方面的专家,以具有创业经验的民营企业家为主;
(六)专业指导性:导师志愿者应具有敏锐的眼光和较强的决策能力,熟悉市场运作和相关的专业知识、政策和法规;
第四条 导师志愿者招募方式和流程:
(一)根据对创业青年扶持的实际需要,青创会秘书处授权全市各区县、高校团委制定导师志愿者招募计划;
(二)各区县、高校团委根据招募计划向符合导师志愿者条件的社会各界人士发送《邀请函》,并要求填写《导师志愿者申请表》;
(三)各区县、高校团委根据导师志愿者提交的《申请表》,与导师志愿者申请人进行沟通,审核其资质和自愿服务工作岗位的意愿;
(四)申请人通过审核后,各区县、高校团委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送《欢迎函》,若申请人未通过审核,则向申请人发送《致谢函》。
第二章  导师志愿者培训
第五条 培训对象:所有导师志愿者在加入青创会组织后,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前,均须接受培训。
第六条 青创会秘书处及各区县、高校团委负责组织对导师志愿者进行培训,可采取方式如下:
(一)参加由青创会及各区县、高校团委举办的各种主题活动;
(二)通过参加项目评审、观摩、外出交流等,积累经验;
(三)青创会联合重庆市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会YBC重庆办公室导师志愿者俱乐部成员,以课堂式培训的方式对各区县、高校导师志愿者进行培训。
第七条 培训内容:
(一)青创会的文化理念;
(二)组织制度和岗位要求;
(三)导师辅导工作内容和要求;
(四)工作经验和技巧。
第三章  导师志愿者职责
第八条 导师的职责:
(一)指导青年完善创业帮扶申请手续;
(二)在评审中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培养创业精神、责任和诚信意识,鼓励青年创业;
(四)一位导师最多同时帮扶4位创业青年,并与每名受帮扶创业青年面对面、通讯或在线辅导的时间每月不少于1个小时;
(五)及时解决创业青年提出的问题;
(六)为创业青年提供经营技术支持,引导创业青年进入商业网络;
(七)参加导师巡诊活动,解决青年创业疑难问题;
(八)遇到不能解决的特殊问题,与青创会秘书处及时联络,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案;
(九)跟踪创业青年的业绩情况,助力创业青年成功创业。

附 则
第九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青创会秘书处。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通之日起生效。